防腐質量查驗的內容首要有兩個方面:一是防腐劑的吸收量(用量),按每立方米或每平方米吸收防腐劑量核算,油類防腐劑以吸油量、油溶或水溶性防腐劑按干藥量核算;二是藥劑在木材中的透入深度和內層吸藥量或滲透均勻度等。吸收量:依照防腐藥劑的性質(如毒性和持久性等)、樹材利,、用處以及處置辦法來斷定防腐木材的吸收量。木材對防腐藥劑的吸收最能夠按處置前后木材分量差值,或在處置前后藥劑的用量(耗費場)來斷定。吸收量的規則與木材尺度巨細有關,以修建材為例,規則氛化鈉防腐劑以4-5公斤/立方米,是以中型木材(斷面8 x 18平方公分,長度250-300公分,外外表積50平方公分)為準,一般小型木材的吸收量高,而大型木材相對地要稍少一些。選用涂刷、噴發以及涂漿青的分散法的吸藥量.按每平方米用藥量核算。